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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二级党委分党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9-01

各二级党委、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分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分党校在我校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作用,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二级党委分党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发挥党校熔炉作用,总结运用主题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引领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重点

1.分层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相关群体的培训可参考培训课程大纲(附件1)执行,要注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组织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或篇目。其中,发展对象培训班请于11月6日前完成,培训时间跨度应集中在一周内,校党委党校届时将对结业学员进行集中抽查测试。

2.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要求,在2023年底前把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确保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3.做好干部日常教育培训工作。采用线上线下、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干部日常教育培训工作,提醒督促处级干部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其他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学院实际,认真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到分党校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的制度,紧密结合学员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为学员阐明形势、解析政策、交流经验、答疑释惑,增强讲授的思想性和指导性。

2.各分党校应抓好各类培训班的组织管理,无特殊情况,培训班建议以线下为主,要严格考勤,丰富培训形式,确保培训质量。

3.各分党校要积累培训经验,打造本单位办学特色,并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学员培训管理和开展教学实践活动的情况报校党校,校党校将择优在党校网页予以报道。

四、材料报送

1.请各二级党委于9月15日(周五)前将分党校本学期教育培训计划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校党校邮箱。

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训班教学计划(盖章扫描版)请于开班前一周报校党校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教学计划组织培训。

3.发展对象结业名单(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请于11月6日前发送至校党校邮箱;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名单(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请于培训结束一周内发送至校党校邮箱。

联系人:林舒,校党校邮箱:dx@fzu.edu.cn。


附件:

1.培训课程大纲

2.2023年秋季学期教育培训计划表

3.培训班教学计划模板

4.结业名单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3年9月1日